温馨提示

1、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,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。如发现非法商家,欢迎广大网民举报,举报电话:4000-999-800。

2、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,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,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。

3、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,任何要求预付定金、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,谨防上当受骗!

详情描述

1)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;

(2)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;

(3)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、收发货等;

(4)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;

(5)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。这是申请离岸免税基本的条件 只要贵司的业务没有改变,在税务局的惯常做法下,申请离岸豁免一次便可,不需要每年都持续申请。若申请成功后,税局会视贵司以后年度都是离岸,会不定时复查,以我们的经验来说,短则两年一次,长则十年以上都没有复查过。如贵司的业务于某一年度有所变更,只要在核数报告与税表上写清楚,税局就会再次出信询问新业务的离岸性质,相当于需要重新申请离岸豁免。